勞動部預告制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
- 更新日期:2025-11-21
勞動部於今(21)日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就外送平臺業者與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間之四方權利義務關係予以規範,各界對於草案內容如有意見,可於預告期間內提供勞動部。
勞動部洪申翰部長指出,近十年外送平臺服務迅速普及,外送平臺業者透過數位技術整合消費者、合作商家與外送員,提供即時便利的商品訂購及配送服務,如今已然成為社會運作中,不可或缺之一環。
洪部長提到,因外送平臺業者擁有資訊、技術與品牌優勢,與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間之權利義務關係無法取得衡平,其中又以外送員最為弱勢,除須自備生產工具(如機車、手機、網路)、自付油錢、維修成本,並會面臨停權、甚至遭終止外送服務契約而影響生計,承擔最多風險;而在消費者、合作商家方面,也會面臨到外送平臺業者擁有決定運費、服務費等市場價格的最大權力。
洪部長強調,政府在推動制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草案)最主要目的,即在透過立法來適當的衡平四方關係,保障外送員、消費者及合作商家合理權益,共同促進外送平臺產業之健康發展。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經與有關部會、外送相關工會、主要外送平臺業者座談,並由洪部長親自出席立法院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後,擬具本法草案,共計28條條文,重點說明如下:
一、明確相關部會權責劃分
本法後續由相關部會共同合作及分工,就外送平臺業者與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四方權利義務予以監督及管理,以健全產業發展。
二、擬定定型化契約範本
明定勞動部、交通部及經濟部應分別就外送平臺業者與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擬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或契約範本,以促進各方權利義務關係公平合理。
三、雙重機制保障外送員基本報酬
明定外送員每筆訂單報酬不得低於交通部所定基本運價所核算之運費,且每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所換算之每小時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每小時最低工資之1.25倍,確保外送員基本報酬。
四、要求訂單資訊透明化,並確保外送員享有離線權
明定外送平臺業者於提供訂單給外送員時,應明確告知訂單資訊,包括預估報酬、取送商品地點及其他相關重要資訊,以利外送員評估決定是否接受訂單,另平臺除不得強制外送員上線外,如外送員拒絕接單,平臺亦不得為不利對待。
五、明定契約終止事由並強化申訴救濟制度,確保外送員工作權
明定平臺得終止契約之事由,並要求應敘明理由、負舉證責任及提供申訴機會,避免平臺濫用契約終止權利,且平臺針對終止契約案件應建置獨立處理小組受理申訴,小組成員應由無利害關係之外部專家學者及工會代表共同組成。
六、強化外送工作期間之保險保障
明定平臺業者提供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之義務,另規範平臺業者應負擔外送員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之保費,以兼顧外送員投保職災保險之權益及現行保險制度之穩定。
勞動部最後補充說明,前開草案除公告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也同步刊登於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https://laws.mol.gov.tw),各界對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於預告期限內提供勞動部,勞動部將審慎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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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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